中国海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05年10月14日)
根据中国海关2006年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全国40个直属海关单位(不含总署机关)将在近期参加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组织的200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拟考录公务员16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15日至1987年10月15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8、其它条件。
(1)凡所报职位要求本科以及以上学历的,均要求考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要求两证齐全以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的,报考者须于工作报到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或相关证明,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2)报考缉私警察职位的必须符合警察录用有关规定;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查询招录计划
详见“中国海关考录网”(通过“中国海关门户网”https://www.customs.gov.cn进入)的《招考简章》。“中国海关考录网”从2005年10月15日0时正式开放。
2、 网络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提交报名资料时间:2005年10月15日0时-25日24时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05年10月17日0时-27日24时
查询报名序号时间:2005年10月30日8时以后
提交和查询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正式报名前必须注册成“中国海关考录网”的正式用户。
②报名政策、技术和考务方面的咨询可查询“中国海关考录网”。
③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中国海关考录网”下载、打印。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⑤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处于招考单位资格审查过程中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
⑥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等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以重新更改报名志愿。由于招考单位允许在2天后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所以在最后两天即24、25日报名的考生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可能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更改报名志愿。
⑧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笔试地点。
⑨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确认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报名确认。2006年招考报名确认采取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在北京、上海、天津、吉林、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福建、陕西等11省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在2005年11月2日9:00-8日16: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象素左右,高度441象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并在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确认,请拨打所选考试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按各考试机构的指定办法,于2005年11月2日9:00-8日16:00期间办理报名确认。上述11省市考试机构的地点、联系人、咨询电话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8日9:00在人事部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二是在其他省(区、市)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应在2005年11月4日-5日9:00-16:00(新疆的报名确认时间为:11:00-18:00),到上述11个省市以外的地区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有关费用,提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一定要写清报名序号)。确认地点请于2005年11月1日9:00-5日9:00登陆人事部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各省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4、打印准考证
确认后的考生,在2005年11月20日9:00-11月25日16:00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s://www.cpta.com.cn)和人事部网站公务员考试报名首页(https://gwy2006.mop.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两科。报考海关的考生参加综合管理类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人事部网站或中国海关考录网下载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5年12月26日后通过人事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也可以在人事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查询。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招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公示。
四、 招考单位
各直属海关为本次考录的用人单位,在本次招录中统称招考单位,名单如下:
北京海关、天津海关、石家庄海关、太原海关、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大连海关、沈阳海关、长春海关、哈尔滨海关、上海海关、南京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合肥海关、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南昌海关、青岛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广州海关、深圳海关、拱北海关(广东·珠海)、汕头海关、黄埔海关(广东·广州)、江门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海口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贵阳海关、昆明海关、拉萨海关、西安海关、兰州海关、西宁海关、银川海关、乌鲁木齐海关